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斌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立斌强调
一要深刻领会政治督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在政法系统开展政治督察是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必然要求,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现实需要,是提升政法机关监督效能的重要抓手。第一,开展政治督察是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制度安排。《条例》明确提出,党委政法委应当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督察制度,全面推进党中央以及各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在政法系统的贯彻落实。开展政治督察,就是要切实确保党管政法工作原则落到实处。第二,开展政治督察是新时代建设过硬政法队伍的有效举措。政法队伍是捍卫国家政权的重要力量,必须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开展政治督察工作,就是要聚焦“政治建设”,推动督察工作从督察普通干警向督察“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延伸,确保政法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前行。第三,开展政治督察是提升政法干警政治能力的必然要求。从政法队伍暴露出来的问题看,一些政法单位仍存在政治工作弱化问题。这都需要我们通过政治督察,推动政法干警增强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防范政治风险能力。
二要准确把握政治督察工作的重点任务。深入剖析队伍教育管理问题、司法体制改革中遇到的执法司法监督难题等,帮助和指导被督察单位党组(党委)对标找差、整改落实。一是着力提升两个维护能力。政治督察要紧紧围绕“两个维护”这个最高政治原则,督促和引导政法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等。二是着力强化政法政治建设。政治督察要紧紧围绕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这个最大优势,规范和加强政法机关政治建设,推动政法单位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对党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三是着力锻造过硬政法队伍。政治督察紧紧围绕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这个最强保证,督促和推动政法机关层层压实责任,把制度“刚性”执行贯穿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始终,让制度规矩真正带上“高压电”,为建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提供强有力保障。
三要严格遵守政治督察工作的规定要求。这次督察,是在全国正在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背景下开展的一次集中督察,是由市委《实施意见》出台后制度成果向实践成果转化的一次提升。一是主动“收集问题”。要提前联系和走访当地纪检监察、党委政法委、信访等单位,收集有关被督察单位政治建设方面的具体问题;要通过对窗口部门、基层所队庭室的明察暗访,深入了解被督察单位领导班子在政治建设、队伍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被督察单位找短板、查弱项,切实做到有的放矢。二是全面“发现问题”。要在听取情况汇报、组织集中座谈基础上,做到领导班子必谈、中层干部必谈、正反面典型必谈。要加强动员,扩大覆盖面,多方位掌握了解情况。督察工作中要杜绝“人人过堂”、不过问具体案件,注重把握好工作尺度,确保督察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三是深入“分析问题”。要用好领导班子政治建设评价表、政治建设情况调查问卷等测评数据,有针对性地开展督察。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切实把问题找准、找实、找到位,同时要注重经验总结,在剖析问题中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路径,为下一步整改落实提供参考依据。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孟就贯彻落实好此次会议精神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履职尽责,准确定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过硬政法队伍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央政法委、省委、市委关于加强政法队伍政治建设的部署要求,找准工作定位,履行好督察职责。二要加强指导,严格把关。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帮助和指导被督察单位找准找实问题、有效解决问题,推动被督察单位党组(党委)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对照检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三要讲究方法,加强沟通。要充分发扬民主,与被督察单位党组(党委)共同找短板、查弱项、提对策;要注重经验总结,督察结束后,进一步完善《政治督察工作实务手册》,确保这项工作在全市落地落实。四要严格自律,维护形象。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用好的作风开展攻治督察工作,不干预被督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接受被督察单位及所属人员安排的宴请;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自觉维护良好形象。
动员会上,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孟解读《全市政法系统2020年度政治督察工作方案》、《<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市委<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工作方案》;被督察单位灌南县公安局、海州区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各县(区)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被督察单位党组(党委)全体成员及部分中层干部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