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近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常态化开展大货车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驶入城区、逾期未检验、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严查重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在行动中,民警发现多数大货车驾驶员都能够遵守交通法规,但仍有少数大货车驾驶人置若罔闻,我行我素,给交通安全带来很大隐患,严重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针对大货车违法行为特点,大队民警在加强日常严管严查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勤务机制和工作部署,采取网上、网下相结合的方式,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有针对性地进行定点布控,尤其是突出早上、中午、夜间时段查控,加大对大货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5月5日,在富华东路迎宾路路口5米处,一辆大货车涉嫌违反禁令标志,被民警当场查处。依法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自5月5日起30内不予发放通行证。
车 主:石明
车牌号:苏GC8976
违法地点:富华东路迎宾路路口
据了解,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除了要受到罚款、吊销营运许可等处罚,货运车辆违法当事人还将会被列入失信当事人名单,受到信用惩戒。
列入失信“黑名单”有什么不便?
据相关大队负责人介绍,列入失信“黑名单”将给其带来诸多不便,包括限制或禁止失信当事人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对失信当事人加强日常监管,限制融资和消费;限制失信当事人享受优惠政策、评优表彰和相关任职等。
温馨提示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广大货车驾驶人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闯红灯、闯禁行、超载、超速,严禁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严禁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大队将持续加大对大货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