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下午,市司法局副局长杨晓红,市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吴登怀,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副处长夏新伟一行来我县督导非诉讼服务机制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副县长、公安局长项勇,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刚,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防线办主任尹道驰,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孙海波,县非诉讼服务中心主任李云轩陪同督导。
督导组一行实地查看了我县道路交通事故非诉讼服务分中心、县法院非诉讼服务分中心、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非诉讼分中心、县非诉讼服务中心几家单位的非诉讼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督导组每到一处都和工作人员亲切交谈,查阅卷宗资料,市督导组对我县诉讼与非诉讼衔接紧密开展无缝隙调处,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今年以来,我县深入贯彻好省司法厅《关于建立非诉讼纠纷解决综合平台的实施方案》(苏司通[2019]13号)文件精神,以及市司法局召开的非诉讼服务机制建设动员会和推进会精神,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实现诉讼与非诉讼诉对接机制,充分发挥派驻调解室专职调解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作用,将矛盾纠纷化解前置,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
在县道路交通事故非诉讼服务分中心,督查组认真查看了人民调解、巡回法庭、检察联络、保险理赔、公估定损、法律援助、救助资金、司法鉴定九位一体无缝链接模式。
在县法院非诉讼服务分中心,市局领导详细了解了诉前调解的纠纷数量并对县法院开展物业合同类行政调解做法予以赞赏,杨晓红指出县法院行政调解工作开展得有特色有亮点值得推广。
在县非诉讼服务中心,督导组详细了解了我县非诉讼服务中心筹建情况,查阅了档案资料,询问了实体化运作模式,肯定了我县非诉讼调解机制建设推进情况。
在县司法局,督导组一行与县委政法委、法院、司法局、非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等相关领导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就我县非诉讼服务机制建设问题进行探讨交流,询问了机制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此项工作的建议。通过交流,杨晓红要求,一要进一步规范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要加大分中心建设。二要积极开展非诉讼调解工作,尤其要对诉前调解花大力气,达到非诉讼调解纠纷数量上升,法院诉讼数量下降的目标,真正造福百姓。三要进一步规范行政调解工作,扩大行政调解员队伍,在已有的行政调解基础上,把行政调解工作做出时效打出品牌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