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连云港市中院统一部署,12月25日上午,县法院作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判活动主会场,对五件涉恶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被告人刘某海等十五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刑罚,部分被并处罚金和追缴违法所得。
宣判结束后,市中院和县法院联合召开了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顾长洲,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刚,市中院刑一庭庭长相旭东,新闻处处长盛茂等出席发布会,县扫黑办、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部分省、市、县媒体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参加发布活动。
发布会上,顾长洲通报了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相关情况。
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廖彦清发布了该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县法院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市、县扫黑办、市中院的指导下,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涉黑恶犯罪,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提升了群众安全感。一是完善组织架构,夯实人员基础,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具有强大的内在驱动;二是制定配套制度,突出打击重点,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惩高压态势;三是提高政治站位,注重沟通配合,织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打击合力;四是注重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合治理。
截至目前,县法院共受理扫黑除恶重点案件和上级挂牌督办案件11件49人,审结10件40人,数量位居全市之首,保持了对涉黑恶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
下一步,县法院将进一步提升站位、凝聚共识、攻坚克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确保案件质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必胜信心。外联助力,内挖潜力,用准打击力量,发挥司法智慧,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对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出重拳、下重手、零容忍。二是把好法律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对涉黑恶案件高标准、严要求,强化程序意识、证据意识,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始终沿着法治轨道进行,确保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三是提升司法公信力,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对典型案件、法律适用、定罪量刑问题的研判,统一裁判尺度,做好重大典型案件的宣传报道和舆情应对。强化舆论引导,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四是强化联动协作、构建打击合力。严格按照市、县扫黑办部署要求,加强与政法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