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得知此情况后,为让孙某某走出阴影开始新生活,县法院干警告知其母亲可以申请心理咨询。其母亲得知该院可以免费为其女儿进行心理咨询疏导,主动提出申请,并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心理咨询工作。
承办人陆大娟与我县培仁中学联系,由该校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尹丹琪老师为孙某某进行心理咨询,并综合考虑案情和孙某某的生理、心理特点,共同制定了详细可行的心理咨询方案。
心理咨询在县法院“心语空间”心理咨询室中进行,心理咨询师通过两个多小时与张某某一对一的心理咨询、沙盘治疗,张某某慢慢敞开心扉,恐惧心理也得到了舒缓;办案法官与孙某某的母亲进行了沟通,安慰家长放下自身的压力,平时多关注孩子的心理变化,多沟通交流,缓解孩子的压力。
此次是县法院依托“心语空间”心理咨询室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专业心理咨询的首次尝试,为未成年被害人回归正常生活起了较好的促进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针对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持续多发的情况,该院少家庭将继续以“心语空间”心理咨询室为平台,主动延伸职能,在办好案件的同时努力做到给予未成年被害人心理关怀,通过不断积极探索实践,进一步化解当事人的心结,使其感受到司法的公正,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