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制报》刊登 县法院少年与家事审判庭副庭长陆大娟事迹 原文如下: 烛光下的“妈妈” ——记东海县法院副庭长陆大娟 □本报通讯员 李凤之 李 健 她身材娇小、外表柔弱但内心刚强;她端正美丽、如铿锵玫瑰魅力芬芳;她威严又慈爱、让留守儿童感受阳光。 她,就是被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江苏最美法官”候选人、连云港市优秀法官、东海县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副庭长陆大娟。 反家暴,她签发港城“一号”人身保护令 被誉为东海县政法战线“铿锵玫瑰”的陆大娟,在法官的岗位上已工作20多个春秋。于2016年签发了连云港市首份“人身保护令”,成为反对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儿童身心免遭摧残“警示牌”。 那是2016年3月22日,陆大娟接到居民徐女士向法院递交的人身保护申请。原来,结婚10多年的徐女士与丈夫刘某生育一对儿女,有一天深夜徐女士因为身体脊柱疼痛便到屋外转悠,丈夫刘某猜疑妻子可能有外遇,于是拿起菜刀将徐女士身体砍伤,第二天又继续实施家庭暴力追打徐女士,并到徐女士的父母家砸门砸锁,扬言要砍杀岳父岳母一家,吓得徐女士东躲西藏不敢归家。 联想到近期频发的暴打妇女儿童的案件,陆大娟的心被深深刺痛。经过一天时间的调查确认,陆大娟于接案的第三天便签发出《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连云港市的第一份人身保护令,被申请人刘某接到法院的人身保护令后,当即向法官保证不再殴打妻子及其亲属。正是有了东海女法官签发被群众誉为的“港城一号人身保护令”,东海县地区的家庭暴力逐年减少;每年举办普法活动,陆大娟每到一处都不忘对《反家庭暴力法》的宣传。 促成了无数个社会家庭的和谐,也要力争一个个家庭矛盾纠纷的圆满化解。陆大娟就是这么做的。年过古稀的张大爷和冯大娘再婚20年,因双方子女和家庭财产问题一直吵闹不休,夫妻俩发展到分居多年,张大爷多次起诉离婚,但冯大娘占据着张大爷的房屋就是不同意离婚。这一棘手的案件转到了陆大娟的手上。 “依法应当判决他们离婚,但是硬判有可能会导致双方矛盾更激化。”有着多年工作经验的陆大娟决定做好这起老人离婚案件的调解工作。她在弄清楚冯大娘不愿离婚、占据房屋的真实意图是为了获得张大爷的经济补偿后,便把工作重点放在张大爷及其子女的身上,她从法律、情感、社会等多方面入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反复做张大爷一家的工作。滴水穿石,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张大爷被陆大娟说服,拿出10.5万元现金补偿给冯大娘,冯大娘同意离婚并让出了房屋。一起难调难结的家庭纠纷案,就这样在陆大娟持之以恒的耐心调解下,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 奉爱心,她向社会传递温暖的力量 有首歌这样唱到:“您就像一只蝴蝶,飞过我的窗口。”身着深色制服、胸戴金红徽章的人民法官,总是给人一种铁面威严的感觉,而女法官陆大娟的“铁面”之下,却闪烁着侠肝义胆的一腔柔情。 家住贵州的布依族农民郭贵森至今也忘不了陆大娟对他一家的热情帮助。那是2014年春节前夕,原本打算回家过年的郭贵森一家,因其女儿郭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不幸身亡而打破了回家的计划。郭某上有父母,下有四个年幼孩子,本来家庭经济就不好,车祸更加剧这个家庭的穷困与悲凉。这个案件判决起来并不难,但原告家在遥远的贵州,来回要奔波数千里,如果按照常规程序判决,受害人郭贵森一家不知要等到何时才能拿到伤亡赔偿款。年关将近,看着外乡人一家的困难现状,陆大娟的心里隐隐作痛。为让原告郭贵森早日拿到赔偿款,陆大娟努力去说服被告的律师,并多次做肇事司机单位领导的思想工作。 俗话说“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终于,在她的鼎力调解下,郭贵森一家快速拿到了赔偿金,一家祖孙6人赶在春节前返程。陆大娟把他们送到站台,直至目送他们登上列车。火车启动了,感激不尽的泪水,飞洒出奔驰的车窗。 在陆大娟从事多年的“少年”庭审中,她始终怀揣“一颗浓浓的爱心”,把“思想挽救”放在首位,惩罚判刑置于最后。 2013年8月,跟随务工父母在国外上中学的少年张某暑期里回到国内度假,由于一时失足,张某参与小伙伴们一起抢劫了一部苹果5手机,被害人报警后他随即把手机归还给了受害人。陆大娟在审理此案时,首先考虑其年幼无知和莽撞,为留给孩子一个改过自新成长的机会,他在走访孩子家庭和所在村委的基础上,最后判其为缓刑,并让其暂时休学在家,待缓刑考验期满后再去国外继续求学。考验期间,陆大娟多次上门看望,定期回访,与孩子保持沟通。等张某缓刑考验期满,顺利返回国外继续求学。接走儿子的母亲感激地握着陆大娟的手说:“是您给了我儿子的第二次生命!” 真情感召,她用法苑柔情撑起少儿“保护伞” 在20多年的法院庭审中,陆大娟通过对每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理,摸索总结出一套具有个人特色的工作法,先后构建了当事人心理关爱机制,创建了“陆大娟工作室”,为当地数百名迷失的少儿找回成长的“路标”。 始终坚守“感化—教育—挽救”的庭审思路,以“灵魂+亲情”的感召,拉回一个个误入歧途的孩子。那是2014年3月18日上午,一曲以“法庭上的烛光”为主题的“生日宴会”让刚满18岁的失足少年李甲感动得泪流满面。这一天,刚参加完庭审的陆大娟便带领黄超等三名法官,端出一盒专门定制的生日蛋糕,点起盈盈烛光让涉枪少年默默许愿,三位法官在一旁齐声唱起《祝你生日快乐》的祝福歌。原来,李甲幼年丧父,初中未毕业便辍学打工。在上海打工期间与哥哥李乙一起通过网络贩卖枪支10多起,主要销售组装模仿美国秃鹰牌气枪。审阅案卷时,陆大娟发现开庭的当天恰好是李甲的18岁生日,为感化教育这位失足少年,她便与两位法官商量自掏腰包购买了蛋糕,为这位失足少年举行一次特别的“庆生”活动。少年法庭上的“烛光”,让年少的被告李甲及其家人深感意外,失足的兄弟俩眼含泪水,向陆大娟等三位法官深深地鞠躬,嘴里不停地说着“谢谢!谢谢!”,并表示一定要好好改造,重新做人。这个视频在网上热传后,感动了社会上的无数人。 这样的“烛光”庆生活动,陆大娟与她的同事一直在延续着。2017年2月14日,以东海县少年庭法官陆大娟事迹为原型创作的微电影《法庭上的烛光》在东海县法院开机拍摄。不久,这部微电影参选团中央等微电影大赛,在江苏及全国获奖,并通过网络向世界播放,“烛光下的妈妈”——东海法官陆大娟的感人故事广为社会知晓,感动温暖了社会各界。 除了为失足少年举办灵魂洗礼的“庆生”活动外,陆大娟还积极担当起地方留守儿童的“保护伞”。经她审理涉及留守儿童的案件多达数百起,为了替受害的农村留守儿童讨回公道,她不惧来回数百公里的旅途奔波与劳累,还有各种社会上的威胁,排除干扰,坚决将性侵、猥亵、拐卖、伤害儿童的犯罪分子一个个绳之以法。在她这位法官“妈妈”的心中,始终放不下的是对受害留守儿童和失足少年的殷殷牵挂…… 这,就是苏北一位普通女法官的“烛光”情怀:燃烧了自己,照亮了他人的心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