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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构建“四个一”工作机制 筑牢内部监督防线
日期:2018-08-21 17:25:53  来源:东海县检察院  作者:  阅读:

近年来,随着司法及纪检监察机构不断深入改革,县检察院坚持把检务督察作为强化内部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的重要抓手,积极构建“四个一”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检务督察工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纪律作风保证。

 

警钟长鸣  筑牢思想“一刻不松”

 

为树立检察干警廉洁、勤政、高效、务实、为民的良好形象,实现全院检察干警思想、工作作风大转变。该院督察小组将督察工作关口前移,树立督察不是目的,而是一种预防手段的理念,将督察小组的职能从“监管部门”向“服务部门”延伸。强化抓住思想就是抓住一切不正之风的根源,通过法规学习、警示教育、作风整顿等形式警醒全体检察人员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让全院干警在法规纪律面前主动遵守、养成自觉的良好习惯,达到预警在前,杜绝违规的监督效果。

 

注重监督  从严督察“一处不漏”

 

常态开展检务督察,以院里值周领导为主,各职能部门、检务督查小组协同配合,采取日常督察与专项督察相结合、常规督察与随机督察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强化检务督察的震慑作用,对顶风违纪的,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每期督察通报将少用或不用“个别人”、“少数部门”等笼统字句,直接点名道姓,是什么问题就通报什么问题,是谁的问题就通报谁。将通报的部门和人员名单拿出来晒一晒,并建档在案,实行“秋后算账”,真正触到部门和个人“痛”处,让全体干警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进一步增强遵守工作作风纪律的自觉性。

 

持之以恒  狠抓落实“一丝不拘”

 

坚持发现、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落实相结合,在发现、解决问题中抓好上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建立通报建议制度,坚持每月下发《检务督察通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评判,及时处理,督察整改,尤其是将上期督察出的问题作为重点加以跟踪纠错,同时认真研究分析督察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属个性的问题要求当事人限期改正,属共性问题的及时向院领导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制约机制,从源头上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为院各项工作全面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强化担当  压实责任“一抓到底”

 

没有追责问责,制度和规矩就成了不带电的“高压线”。督察小组紧盯问题,铁面问责,深化监督效果。坚决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全院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并将督察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真正体现检务督察的权威性。同时让每一名检察人员明白自己出现问题不是个人行为,更是集体形象,当个人出现问题时,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倒查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用严格的问责机制,推动“两个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