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政法干警:
文明交通是一个城市文明的重要体现,是一个城市文明的内在要求。打造“文明、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是全体市民的热切期盼。全体政法干警要率先垂范,起好模范带头作用,遵守交通法规,争做文明出行的表率。为此,向大家发出如下倡议:
开文明车,从我做起
不论驾驶公务用车或私家车都要做到系安全带,不闯红灯、不乱穿行、不乱停车辆、不乱掉头、不超速、不超载、不酒驾或醉驾、不滥用远光灯、拒绝车窗抛物。驾驶公务用车不乱鸣警报。驾驶上牌摩托车,规范佩戴头盔。机动车、非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礼让特殊用途车辆(消防车、救护车等),自觉做到车让人、车让车。
行文明路,从我做起
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不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自觉排队依次上车,先下后上,前门上车、后门下车。尊老爱幼,乘车时不抢座位,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公共场合不喧哗、不乱扔垃圾、不吸烟。
做文明人,从我做起
不在公园、广场、主次干道、生活小区等公共场所乱扔果皮、纸屑、包装纸、烟头、塑料袋、饮料盒等杂物,不随地吐痰等,共同营造和维护文明交通环境。
行文明事,从我做起
从我做起,从影响我们的孩子、亲人、朋友开始。普及交通安全知识,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宣传和不文明行为劝导工作。提醒家人和朋友遵守交通法规,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文明交通,从我做起!让我们携起手来,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行文明事,充分展示政法干警的文明形象,带动和引领全社会自觉做到文明出行,共同维护城市形象,共建文明东海!
东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