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县委县政府发出了“高质发展、后发先至”动员令,拉开了新一轮大建设、大招商、大发展的大幕。县检察院党组会后迅速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将精神、力量和工作聚焦到全县加压发展的部署上来,立足东海区域特色和检察工作发展实际,依法高效履行检察职能,就服务保障全县“高质发展、后发先至”,选取了三个方面的切入重点。
强化刑事杠杆作用,
为“高质发展、后发先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深入开展“扫恶除恶”专项斗争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加自觉地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检察工作的目标,狠抓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与专门机关协同配合,形成严厉打击犯罪的高压态势,铲除滋生犯罪的土壤。严格证据标准和证据审查,确保捕得准、诉得出、判得下,力争把所有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在宏观上、整体上打造稳定的宜居宜商的良好社会大环境。
二、紧扣工作重点
把侵犯财产权、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作为打击重点,维护健康有序的经济运行秩序。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慎重逮捕涉嫌犯罪的企业管理者、关键岗位人员和科技人员,谨慎发布涉企案件信息,维护市场主体社会形象和声誉,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合法权益。
三、突出保障重点
对于构建“大交通”等“六大板块”的重大支点项目、工程,予以重点保障,对干扰破坏“行动计划”的各类犯罪坚持露头就打,打小、打微,既体现震慑预防,又体现惩处,确保实效。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杠杆作用,
为“高质发展、后发先至”营造适宜的“营商”环境
一、立足区位特色重点保障“大交通”建设
加强与徐州铁路检察院的沟通协调,对连徐高铁沿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贡献检察助力,积极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强化监管,杜绝铁路周边非法占地现象;为重大项目建设和运营提供法治宣传、预防犯罪、风险防范、法律维权等服务保障。
二、突出检调对接职能
妥善处理涉及沿线征地拆迁、商贸纠纷、劳动争议等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注重法律政策引导,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充分运用检察建议和行政公益诉讼方式
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强化对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的重点执法行为进行检察监督,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四、进一步强化民事诉讼监督职能
加大虚假诉讼案件查办力度,特别是利用虚假案件参与法院执行债权分配现象,有效维护企业、合法债权人财产权益。对审判和执行活动依法加强法律监督,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充分发挥行政监督职能
结合省“263”行动,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市场监管等领域的检察监督,督促行政机关对非法采矿、非法洗砂采砂、畜禽养殖污染、河道污染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助力生态环境保护。
六、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努力推动行政执法活动依法规范高效运行。完善 “两法衔接”机制,督促行政机关将涉罪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进一步跟进监督移送案件办理情况,避免“以罚代刑”现象,维护经济发展秩序。
强化检察人力资源杠杆作用,
为“高质发展、后发先至”营造良好的检察人文环境
一、班子带头融入“三年行动计划”
围绕县委县政府30项“三重”工作,出台了《服务保障方案》,领导班子带头,建立班子成员定点联系服务企业制度,与13个重点企业结对,搭建“检企联络微信群”等联系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化解涉企涉法涉诉纠纷,依职权督办侵害企业、企业经营管理者人身权、财产权案件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经济犯罪案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由班子带头,分组开展“大走访”活动,深入企业、园区等提供现场服务和保障。
二、提升检察干警专业化素养
通过岗位练兵、“小课堂”、专业竞赛等活动,全面提升干警司法办案能力,以案件质量为核心,确保案件规范、公正,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三、加强干警作风和形象建设
狠抓从严治检,约束好干警“八小时”内外言行,优化办案、办事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以自身良好的形象、良好的检察人文环境,积极为全县“高质发展、后发先至”营造大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