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来自连云区的苏某来到了东海法院,将锦旗送到陈许昌法官手中,并说道:“感谢东海法院,感谢陈法官,不仅让我感受到法官的认真负责,同时也让我感受到了法院的公平正义”。

2017年1月9日,申请执行人苏某手持民事判决书来到东海法院,请求执行王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尽快将生效判决所确定的立案标的款执行到位。东海法院于同日立案,将案件交由陈许昌承办。在执行过程中,陈许昌找到双方当事人,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并约定以每月还款2000.00元的额度来还本案标的款,双方均认可此处理方式。但是,该和解因故未能充分履行,陈许昌考虑到申请执行人苏某年龄较大,身体又不是很好,且居住地离本院较远,往来市区和东海县之间非常不便,便答应由他与当事人进行协调,待有结果后,通知其前来领款。
“我无论如何要表达感谢,要感谢法院,感谢陈法官。”于是,当事人苏某赠送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维护民益”的锦旗,对法院有温度、有力度的执行一再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