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下午,阜宁人颜荣雪驱车两个多小时,将一面凝聚着浓浓谢意的锦旗送到执行局副局长刘建中的手上。

2017年7月11日,颜荣雪手持民事判决书来到东海法院,请求尽快将生效判决所确定的38000余元肥料款执行到位,东海法院于同日立案,将案件交由刘建中承办。刘建中以最快的速度掌握了当事双方的基本情况:案件判决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三个月间,颜荣雪与被执行人屡次沟通无果,已多次被妻子责备,影响到了家庭和谐;被执行人李某某系桃林人,已六十五岁,身患脑血栓、高血压等病,常年服药。
刘建中决定,换一种方式去执行。


七个月,从夏到冬,刘建中不记得往李某某家跑了多少次,考虑到李某某的身体状况,刘建中果断放弃了带有强制性的拘传等措施,而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帮助想办法、解决问题,最终感动了李某某,赶在新春佳节前主动将标的款履行到位。


一个平常的执行案件,多少次不平凡的奔波努力。申请人颜荣雪感念的,是执行法官锲而不舍、始终如一的敬业精神,不仅为自己兑现了胜诉权益,也促进了一个家庭的和谐。
对于李某某而言,作为被执行人的七个月中,感受到的,则是执行法官的另一面:春风化雨、公正为民的司法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