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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教不改!东海一男子二次酒驾被交警查获
日期:2018-01-16 17:43:06  来源:东海县公安局  作者:刘一玎  阅读:

近日,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城区开展酒驾、毒驾集中整治行动,在对一辆车号为苏G90R17号的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侯某(男,25岁,东海县石榴街道人)身上散发酒味,遂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73mg/100ml,已达到饮酒驾车法定标准,民警当场对其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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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经进一步调查发现,侯某于2015年4月份在浙江省金华市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当地警方处理过,因此侯某的这次酒后驾驶行为属于二次酒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于侯某二次酒驾的行为,民警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3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东海交警提醒

饮酒驾驶一旦被查处,在交巡警信息平台中的记录将会伴随终生,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后,不论何地、间隔多久,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而对于“二次酒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处一千元到两千元的罚款,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同时吊销驾驶证。侯某的驾照吊销后,此后五年他将再也不能开车,五年后,他必须重新申请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合格后,才能重新取得新的驾照。不仅如此,侯某还将被处以行政拘留。面对这样的结果,侯某悔不当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