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晚,江苏大范围降温,县司法局与江苏省浦口监狱顶风冒雪密切配合,顺利完成一例患病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无缝交接工作。

据了解,罪犯张某,男,现年55岁,因拐卖儿童罪于2011年12月22日,被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判处有期徒刑13年,起刑时间2010年3月25日。在服刑期间患病经鉴定,符合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相关规定,经县司法局同意接收为社区服刑人员。

县司法局接到监狱移交执行通知后,针对恶劣天气,精心做好交接工作准备,及时办理接收手续,并向张某宣读了《社区矫正宣告书》,告知矫正期间的权利、义务以及应当遵守的管理规定。
此次患病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无缝对接,有效避免了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