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牛山派出所民警在出警过程中,救助一只受伤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鹰隼,目前已安全已交相关部门进行救治。
12月11日20时35分,牛山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高级中学东面,捡到一只老鹰”。民警吕丰源立即出警赶往现场。原来,当天晚上,居住在高级中学东侧小区内的群众在小区内发现一只受伤的老鹰,因为老鹰属于猛禽,没有人敢轻易上前,于是报警求助。吕丰源立即和同事一起,小心靠近查看,发现这只老鹰的翅膀受了伤,无法飞走,于是将鹰擒获后带回所中进行救治、喂食。经林业派出所检查,该鹰类动物为鹰隼,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因没有饲养救治条件,民警于翌日将鹰隼移交至林业派出所,现已送徐州市野生动物保护机构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