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法要闻
【曝光台】第十四期:东海又一批终身禁驾名单曝光,这辈子别想再摸方向盘了
日期:2017-10-17 10:57:37  来源:东海县公安局  作者:  阅读:

1016日,东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6名终身禁驾人员进行公开曝光。据交警大队介绍,这6人均是去年以来因发生交通事故被法院判处交通肇事罪,交警大队根据法院判决依法作出终身禁驾决定。在这6名终身禁驾人员中,最小的是刘健,只有22岁,新手司机,独自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受伤后逃逸被终身禁驾;最大的是许良杰,54岁,因在牛安公路撞死他人后逃逸被终身禁驾。可以看出,青壮年是终身禁驾的高发群体。

终身禁驾是指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01条的相关规定:一是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涉案驾驶人都将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1、杜维龙:男:3207221991****7334

2016121615时许,杜维龙驾驶皖1168612变型拖拉机沿245省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房山镇驻地,超越前方同向行驶的杨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时,变型拖拉机右侧与三轮摩托车左侧相撞,三轮摩托车右侧与周某停在路右侧的苏GA8530大型普通客车左侧相撞,致杨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杜维龙驾驶变型拖拉机驶离现场,周某驾驶大型普通客车驶离现场。

吊销时间2017426

2、许良杰:男:3207221973****6916

2016040721时许,许良杰涉嫌驾驶苏GMX795小型普通货车沿牛安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事故地点,该车前部与前方张某身体发生碰撞,致张某死亡,事故发生后许良杰驾车逃逸,后被追回带至事故现场。

吊销时间2016712

3、徐杰:男:3207221982****7712

2016040715时许,徐杰驾驶无号牌小型轿车沿245省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滨河路路口处,遇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滨河路由东向西行驶,小型轿车前部与电动自行车左侧发生碰撞,致李某当场死亡,两车损坏。事故发生后,徐杰弃车逃逸。2016040722时许,徐杰到东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吊销时间201727

4、刘健:男:3207221995****7358

201632621时许,犯罪嫌疑人刘健驾驶苏GP2362号小型轿车沿张曲公路房山镇山后村路段由西向东行驶至事故地点时,遇单某驾驶325245号电动三轮车由东向西行驶,两车发生碰撞,致单某受伤,两车损坏。事故发生后刘健驾驶车辆逃逸,2016328日肇事驾驶员刘健到交警大队投案。

吊销时间2016919

5、包荣明:男:3207221981****1650

2016031623时许,包荣明持B2证驾驶无号牌拼装四轮车沿267省道由北向南行驶至白塔埠镇八一翻水站桥头处,该车与相对方向行驶的赵某持C1E证驾驶的苏GTG762号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致赵某当场死亡,两车损坏。事故发生后包荣明驾车逃逸,201631712时许包荣明至东海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接受调查

吊销时间20161018

6刘凯凯:男:3207221991****391X

2016031519时许,刘凯凯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牛山街道利民西路非机动车道由东向西行驶至事故地点,遇王某沿利民西路非机动车道由西向东步行,二轮摩托车左前部与王某身体发生碰撞,事故导致王某摔倒受伤,经抢救无效于318日死亡。

吊销时间201697

警方提示: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离不开每个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努力,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能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尤其是在驾车时严禁饮酒,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