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14时许,房山中队接群众报警称在245省道郇圩村路口处,一辆电动车与行人相撞,有人受伤。接警后中队民警相裕福、张永敬火速赶赴事故场,并及时联系120救护车。到达现场后发现受伤行人躺在路边,见此情形,中队民警立即发动群众一起将受伤人员抬上120急救车送往。中队民警及时救助事故伤员的行为,受到伤者家人及周围围观群众的一致称赞。

9月14日17时许,白塔中队执勤民警桑明军、王举龙接110指令,在驼峰前蔷薇村东西水泥路发生一起事故,有人受伤。接警后执勤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并及时联系120救护车。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后发现因三轮摩托车驾驶员操作不当撞树上,头部、腿部受伤,伤情较重。见此情形,中队民警立即发动群众一起将受伤人员抬上120急救车送往医院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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