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省厅关于开展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试点工作以来,东海公证处积极响应省厅要求,采取多项服务,避免当事人做无用功、跑冤枉路。
一是开展邮寄送达。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当场受理,并办理相关手续。对地域偏远或身在外地的当事人开展邮寄送达,公证书办理好后直接邮寄给当事人,避免当事人再跑一次。
二是开展主动调查服务。对于一些当事人不便提供的证据材料,在当事人提供基本身份材料后,由公证处调查取证。目前县公证处已与县婚姻登记处联系,对当事人的婚姻状况直接电话核实,不再让当事人提供除身份证明外的其他相关证据材料。下一步,东海县公证处将安排专人作为核查员并协调相关部门,对当事人无法收集的公安、民政、人社、不动产、教育、医院等部门的材料进行取证调查服务,减少当事人办证负担。
三是开展公证前移服务。采取渠道下沉、将公证窗口前移到基层乡村,在乡镇设立公证服务点,在偏远行政村尝试设立一名公证推广员。系统培训司法所所长和公证推广员常规公证常识,用于指导基层群众办理公证事项,县公证处将农村常见公证事项流程图、一次性告知单及公证材料示例发送到各司法所及推广员手中,由他们指导村民初步搜集公证资料,以减少基层群众多跑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