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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司法安全 捍卫法律尊严
日期:2017-08-04 11:27:56  来源:东海县人民法院  作者:王小彪  阅读:

  ——东海县人民法院和东海县公安局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法官权益保障确保司法安全的实施办法》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公厅印发的《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维护法官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安全、树立司法权威,近日,东海县人民法院和东海县公安局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法官权益保障 确保司法安全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打击侵害法官合法权益行为,明确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人身与人格安全的保护机制和有效措施,全力保障法官依法公正行使裁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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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法官权益保障事关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事关法治中国建设。然而,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社会转型加快,大量的社会矛盾以诉讼形式涌入法院,一些案件当事人不能正确认识和看待诉讼风险,不能正确理解法官客观、中立、依证据裁判的职责定位,对法官产生不满情绪、怨恨心理,甚至出现了对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及其近亲属威胁、侮辱、骚扰和暴力侵害等极端行为。这些侵害法官权益的行为,不仅危害了法官的身心健康,影响了人民法院的审判秩序,更是对司法权威的挑战和蔑视,严重阻碍了中国法治建设进程。

没有法官的尊严,就没有法律的权威。法官根据法律规定行使审判执行权力,代表着国家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东海县人民法院和东海县公安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法官权益保障 确保司法安全的实施办法》,为法官依法履职创造良好环境,有利于增强广大法官依法履职安全感,让法官放心、放胆、放开手脚、公正裁判,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