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7日上午,东海县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罗马假日广场聚众斗殴案作出一审宣判,彭某某、赵某某、张某、刘某、于某某等5名被告人被以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5年6个月、4年、3年、2年10个月、2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东海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去年9月,以彭某某为首的一群社会人员,和与赵某某为首的另一群社会人员,双方持钢管、刀具等违禁物品,在东海县开发区聚众斗殴。事件发生后,斗殴视频被群众通过微信传播至网络,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赵某等人为争霸一方等非法目的,在公共场所持械相互斗殴,破坏公共秩序,规模大且社会影响恶劣,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系共同犯罪。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不同作用,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