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法要闻
东海:强制执行显成效 一日收获三面旗
日期:2017-05-31 10:21:50  来源:  作者:李健、季二超  阅读:

mmexport1495847065692 (1).jpg

        5月26日,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前出现了令人欣喜的场景,6名申请执行人员向法院执行干警送来三面锦旗,感谢东海法院执法公正、快速高效。

        2016年8月,被告李某因转包工程(未成)欠盐城滨海的赵步荣、尚皆川、徐为加预交的工程保证金人民币23万元。2016年11月,经东海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李某返还三原告保证金23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赵步荣等三原告于2017年3月9日向东海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李某随即被打入执行黑名单。四月初,执行法警陈许昌通过执行查控系统查到被执行人李某银行卡上有10万元存款当即予以冻结,5月22日,将此款扣划至法院账户。5月23日,又通过查控系统查到李某名下有一辆宝马车,陈许昌及时通知被执行人李某谈话,要求其尽快履行判决,否则,将采取强制措施。李某急于承揽工程,希望法院早日解除执行黑名单,陈许昌抓住其心理,让其再交5万元,余款8万元定于7月22日一次还清,5月26日正是申请人到法院领款的日子,于是,家住滨海的赵步荣等三人驱车数百里来到东海领款的同时,再向执行干警送来锦旗以示感谢,巧的是与另外三个送锦旗的当事人遇到了一起,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个场面。

        三年前,被执行人姜某雷、李某芹、姜某川向李良正借款2万元,经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在外地打工,此案一直未能执行。今年5月初,东海县法院执行法官通过网上查控系统查到被执行人李某芹在镇江购买一辆起亚牌轿车,执行干警连夜赶往镇江,在当地公安的协助下,找到了被执行人李某芹的暂住地,执行法官在其门口蹲守至凌晨4点半,终于等到被执行人驾车归来,随即连人带车带回东海,到东海的第二天,被执行人就自动履行了判决,还顺带执行了另外两件陈年旧案。出于对法院高效执行的感谢,三名申请人李良正等联名向法院送来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