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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利用软件假支付 骗取驴肉被判刑
日期:2017-04-01 17:21:27  来源:  作者:李健  阅读:

         3月31日,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对一名大二学生利用软件进行诈骗的案件作出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并对其作案工具电脑主机一台、手机一部予以没收。

        2016年7月8日1时许,大二学生刘某某在微信商城向保定漕河驴肉有限公司订购了漕河驴肉超值装100袋(200克/袋),价格为人民币5000元,其通过使用“fiddler2”软件拦截并修改订单数据,使其仅需支付人民币0.01元,即可使对方交易状态显示为买家已支付的方式,骗取了上述驴肉。同年7月13日0时许刘某某再次通过同样的方式骗取保定市漕河驴肉有限公司漕河驴肉贡品全驴宴5盒(1000克/盒),价格为人民币1550元。2016年7月17日刘某某到快递店内取货时被警方抓获。刘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被查获的漕河驴肉超值装89袋及漕河驴肉贡品全驴宴5盒已发还被害单位,其余款项已退清。东海县人民法院根据其犯罪情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