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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着力提升案件监督管理精细化水平
日期:2017-03-31 09:14:22  来源:  作者:王艳 袁帅  阅读:

         2016年以来,东海县检察院以科技强检为契机,以信息化为路径,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升案件监督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切实提高检察工作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取得积极成效。

        创设分案“机器人”,通过源头管理提升司法
        办案规范化水平。积极探索实施系统自动轮案机制,成为苏北地区首家建立此项机制的基层检察院。共自动轮案一审公诉案件937件、提请逮捕案件437件、未成年人特别程序案件32件,并建立了包括轮空、不在位登记、五分之三特别轮案、特别案件案管手动分案等轮案规则,在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了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为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的实施奠定了基础。一是建立“一站式”流程,+
        到统筹兼顾。对历年办理案件的数量、类型和人员配备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在此基础上根据业务部门办理案件类型、人员岗位等情况,制定具体轮案实施方案,做到“一站式”分配,即所有刑检案件不再分配至部门由科长或内勤分案,而是一律由案管部门统一分案,直接分配至承办人,且案件变更承办人、不在位登记、轮案、调整轮案等规则统一由案管部门负责办理。二是出台“两项制度”,做到规范轮案。一方面出台案件分配管理办法,制定六个方面的操作规则,要求案件受理完成即分配至承办人,案件分配时严格遵守分配规则并进行受理信息审查、巡查,避免案件带病流入业务部门。另一方面出台案件分配调整审批管理办法,在业务部门探索试行办案组模式背景之下,对由于回避、退查未重报或撤回后二次移送审查起诉、承办人请假出差、AB岗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案件承办人情形,严格进行审批流程管理。共设置主任检察官常规轮案11人,授权办案检察官轮案8人,AB岗十五分之一轮案4人,特别五分之三分案规则2人;办理不在位登记6人次,变更承办人55件,案件直接分配至原承办人27件次,轮空45件次。所有案件分配调整均依据相关流程规范及时办理。三是坚持“三个严禁”,做到权责明晰。为杜绝关系案人情案,统一规范案件分配管理,明确指定案管部门专人进行系统分案,坚持做到三个“严禁”:严禁不经审批即变更承办人,即案件一经分配至承办人,非经正常审批程序,严禁变更承办人,并定期对相关情况进行巡查、清查;严禁接受任何人请托将案件分配至指定承办人,保证轮案公正性;严禁不经审批办理案件轮空和承办人不在位登记,保证案件分配的公平性。
        设置管理“安检门”,通过流程监控提升案管体系化水平。为彻底清除流程监控障碍,增强案件管理方式的叠加组合,不断提升案件管理质效,搭建了以“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办案效能”三位一体为基础的“一体化案件监管体系”,对案件流程质量、案件实体处理质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标准化的有效监控。一是有效整合监管合力,建立案件流程监管联动机制。建立网格化流程监控工作网络,流程监控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畴。各部门设立流程监管员,每天对案件办理情况进监控;案管部门配备专人开展网上流程监控,实时巡查案卡、文书、流程存在的问题,对业务部门报送的监控明细进行二次监控;流程监控情况每周在院晨会进行通报,实现了案件流程监控的全程、全面、准确、及时,有效消除流程监管乏力状态和盲点区域。共监控案件816件次,发现并整改各类问题122处。二是优化案件评查方式,常态化开展“双轨式”案件评查。出台案件质量考评细则和案件质量网上评查实施办法,配备案件评查账号和负面清单,实施案件质量“网上”、“实体”双轨评查。案管部门既充当双轨评查过程中的“教练员”,主动向不擅长使用统一业务系统的评查员演示使用方法;又充当“案件复查员”,对各部门评查员发送的评查表单,对照系统信息和纸质案卷,逐案复查。同时,根据流程监控日志和文书审查日志中及统计监控的问题案件和问题类型,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基础数据库,实现流程监控、案件评查、法律文书审查、统计监控闭环衔接。此外,采取走出去和引进来的方式,与赣榆区检察院等单位进行跨院互查案件,对评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专门召开评议会对案件进行集中评议,由业务部门现场进行问题认领,案管部门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共开展网上案件评查案件375件,发现整改问题  89 件 172 个,撰写考评通报5份。三是强化流程监管实效,提升司法办案效能。通过不断强化流程监管质效,倒逼办案部门进一步规范司法,提升司法办案效能。由于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办案部门的办案质量指标稳步提升,实现了“三全部三降低”的良好态势,即案件全部系统内流转,涉案财物严格随案流转全部符合法律规范,案件全部受理即分配,从源头杜绝关系案、人情案,案卡填录质量不断优化,案卡问题降低37%,流程监控出现问题降低11%,案件质量考评出现问题率降低9%。
        积极探索“新路径”,通过延伸服务扩大社会监督覆盖面。以深化检务公开为契机,借助新媒体优势和途径,延伸案件管理服务链条,加强与律师等群体和社会公众的互动,不断扩大案件管理社会监督覆盖面。一是严密防控,确保案件信息公开不留死角。依托月、季定期清查的方式,针对当前统一业务系统功能不完善,无法准确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比对未公开案件的情况,在每月统计报表完成后,导出判决生效案件和不起诉案件信息,进行逐案核对,用最原始的办法,处理最细致的问题,保证应公开案件信息及时公开,有效公开,及时跟进抗诉、上诉案件的应公开文书情况,保障应公开率100%。共清查10次,发出案件信息公开预警86次。二是依托电子卷宗,实现无纸快速化阅卷。案管部门在受案当天即将案件流转至业务部门。针对律师阅卷申请采取刻录光盘的方式办理,即律师在互联网上办理阅卷申请及身份认证后,按照回复信息提示去检察为民服务中心案管值班窗口取光盘,整个阅卷过程不超过10分钟,受到阅卷律师的一致好评。目前律师阅卷全部实现光盘导出,共导出案件186件,刻录光盘186张。三是开通“东检案管”公众号”,打造面向公众的阳光案管。除介绍推广案件信息公开网等方式,还在全市率先推出案件管理微信公众号“东检案管”,设置“阳光案管”、“便民服务”、案件查询等9个服务菜单,实时发布和提供案件信息公开、法律文书查询、最新规定公布等多项服务功能,为公众和律师群体提供指尖上的优质检察服务,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依托“东检案管”公众号,在全市率先探索案件信息绑定、推送等特色服务项目。共办理网上案件绑定98件,网上预约事项办理36件,通过微信平台推送案件程序性信息14件次,受到案件当事人、律师等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