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建所。县司法局通过不断沟通汇报,以当地党委政府支持为基点,进一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办公用房上,积极争取当地领导支持,通过采取与乡镇办公室整合的方式,扩大司法所办公场所,极大改善了司法所办公条件。要求县内19个司法所根据自身办公用房情况,严格按照省厅司法所标准化建设的相关要求,因地制宜地对原有办公场所的外观形象标识进行设计、装修,做好司法所外观形象设计工作。同时制定创建计划,把有限的专项编制、物质装备向青湖、桃林、驼峰等重点司法所倾斜,努务打造一批有作为、有影响、拿得出手的精品司法所,发挥其典型示范作用。
技术强所。按照设施现代化,办公自动化、工作规范化的要求,为19个司法所陆续配齐包括电脑、传真机、打印机、脸谱识别仪等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主要装备。加强培训,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省厅一体化智能平台的熟练程度,做好基层业务数据的录入、报送、反馈工作。同时把一体化智能平台工作纳入日常管理考核,使司法所信息工作逐步迈向“数字化”。
人才兴所。县司法局积极争取县编办、财政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从编制、人员、经费等方面确保司法所标准化建设顺利实施。通过向内挖掘潜力、向外积极争取等方式,努力弥补现阶段专项编制的不足。加大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按照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培训的原则,实现司法所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以严格的培训强化执行力,提升司法所队伍的整体素质。
管理立所。将司法所建设、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工作实行细化、量化百分制考评,把司法所的日常管理、职能工作开展、队伍建设等全部纳入司法局管理视线,纳入司法局整体管理系统。同时根据司法所业务开展和工作实际,加强档案资料规范管理,不定期接受县局的考核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