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法要闻
东海县司法局坚持法治宣传“月、周、日”制度
日期:2017-03-13 16:01:37  来源:  作者:  阅读:

 

  今年以来,东海县司法局在普法实践工作中,坚持紧跟时令、按需送法、因地制宜的原则,坚持法治宣传“月、周、日”制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显著。深化开展“法治宣传月(每年的12月份)”、“法治宣传周(每个季度的第4周)”、“法治宣传日(每个月的第4天)”普法宣传制度。结合“12·4”全国宪法日和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分别确定宣传主题,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营造全县公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同时广泛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3·8”妇女维权宣传日、“4·8”全省司法日、国家安全教育日、知识产权保护日、“5·1”劳动日、文化遗产日、全国土地日、禁毒宣传日、重阳节、等重要节日,协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户外法律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