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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法院被共青团中央确定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日期:2016-12-28 17:48:49  来源:  作者:县法院 薛子裔  阅读:

        共青团中央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命名全国“青少年维权岗”(2014-2015年度)的通知》,东海法院被确定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为做好新形势下的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东海法院积极创建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在关爱帮扶困境青少年、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等方面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探索创新。先后获市级、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全省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

        2005年5月东海法院成立了具有独立编制的少年审判庭,2015年初更名为少年及家事案件审判庭。东海法院始终秉持“全面、特殊、优先”保护的司法理念,以晶都青少年领航中心为载体,不断创新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完善学校、社会、家庭、司法等“多位一体”的维权体系。

        一、组织领航,不断夯实青少年维权基础。成立了由县政法委统筹,县法院等多家单位共同参与的领导小组;全院范围内,成立了由少年庭牵头,有关领导和部门参与的工作小组,定期开展创建工作计划部署、督查推动,形成了各单位共同参与、各部门分工协作的立体维权网络。东海法院与40多家单位建立了青少年维权法治共建关系,形成了政法机关青少年维权“一条龙”,共青团、妇联、教育等机关青少年维权“一条龙”,得到上级法院及县委主要领导高度肯定。东海法院注重队伍建设,选配了一批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热爱少年审判的优秀审判人员、书记员到少年庭工作。还从团县委、妇联等部门选聘了20多名人民陪审员、8名心理咨询师。

        二、机制领航,不断完善青少年维权制度。青少年涉世不深,认知、辨别、自控能力不足,容易受到外界不良影响,以致违法犯罪或遭受各种伤害。东海法院畅通维权绿色通道,对涉少案件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援助优先。推行“圆桌审判”,总结推广“一表二访三建议”涉少刑事审判工作新模式;同时,制定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在审前调查、回访帮教、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社区矫正、犯罪记录封存等方面形成了一整套规范少年司法的制度。东海法院对涉少新型、敏感、疑难案件大胆探索,勇于担当,做到既维护司法权威,又努力争取最佳的案件效果。全国首例状告动画片制作人侵犯健康权纠纷案在东海法院审理,引起《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百余家媒体和全国广大群众的高度关注。东海法院依法及时下判,及时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关于规范少儿动漫影视制作和播放的司法建议》,该局高度重视,目前正抓紧制定《国产动画片内容标准》。该司法建议发出后,《熊出没》、《喜羊羊与灰太狼》等国产动画片对暴力惊悚、过于成年化的剧情进行删减,促进了国产动漫影视作品的规范发展。

        三、品牌领航,不断拓宽青少年维权平台。一是定制个性化帮教。对未成年犯帮教实行一案一档,建立帮教QQ群和志愿服务队,因人施策,在心理疏导、学习、就业等方面开展帮扶教育工作。2013年以来,每年回访未成年犯50多人次,帮助未成年犯复学、升学12人、就业8人。二是打造家事纠纷调解室。按照温馨、和谐的要求精心布置,适时安排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人民陪审员参与调处。三是打造“困境儿童安全守护视线圈”维权品牌。困境儿童安全守护视线圈行动是2014年由东海法院和县妇联联合发起。积极参与法制宣讲团宣讲,发展专业的社工团队,提供法律帮助和义工服务等。四是建设留守儿童家园。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定期开展帮扶慰问活动,组织留守儿童参加“法治夏令营”等集体活动,创造条件让留守儿童与父母相聚。

        四、宣教领航,不断强化青少年维权氛围。积极搭建“立体式”教育平台。会同县政法委成立了青少年维权工作法制宣讲团。通过担任辖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 “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案件旁听、法制课堂、新闻发布会、青少年维权热线等方式,让近万名青少年接受鲜活的法制教育。注重利用微博、微信、网站等法院自媒体宣传青少年维权工作。注重与媒体合作,《今日说法》《庭审现场》《夜线》等央视栏目,《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中国儿童报》《法律与生活》等媒体对该院办理的一批社会广泛关注的涉少案件纷纷进行报道。农民王某因妻子难产在医院去世,为胁迫医院赔款把新生婴儿留置医院六年,东海法院在依法追究王某刑事责任的同时,协调有关部门帮助弃婴小石头解决了生活和教育问题,院领导亲自到派出所解决小石头户口问题,为小石头的健康成长和入学创造了有利条件,央视《今日说法》《社会与法》节目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