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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全县禁种铲毒的通告
日期:2025-04-16 22:06:18  来源:东海警方  作者:陈伟师  阅读:

  关于2025年度全县禁种铲毒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强化我县禁种铲毒工作,净化社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江苏省禁毒条例》等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禁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严禁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罂粟壳。
      二、严禁任何餐饮行业、食品生产经营者或个人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籽、罂粟苗等毒品原植物及其非法制品。
      三、凡主动铲除毒品原植物或主动上交非法持有的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以及罂粟壳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四、凡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非法种植罂粟500株以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种植的罂粟一律强制铲除。
      五、每个公民都有检举、揭发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以及其他涉毒违法犯罪行为的义务。对于积极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举报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举报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罂粟壳的,公安机关将按照《东海县涉毒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给予500元至1万元人民币奖励,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平安东海建设及扫黑除恶斗争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16日 
 东海县涉毒违法犯罪举报电话
报警电话:110
 
法律链接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 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 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 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