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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县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事项的通告
日期:2022-03-09 11:18:17  来源:东海县法院、东海县检察院  作者:  阅读: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

关于当前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活动

相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为了尽量减少人员聚集,保障诉讼参与人及申诉信访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正常诉讼秩序,经研究决定,从2022年3月7日起本院诉讼服务、案件审理、执行和申诉信访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请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优先选择诉讼服务网、江苏移动微法院、江苏微解纷、律师服务平台、线上庭审系统、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线上方式办理诉讼服务事项,尽量避免到人民法院现场办理。

1、在线立案。请登录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fw.jsfy.gov.cn/),江苏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端)、律师服务平台等在线方式办理立案申请等相关诉讼事务。

2、线下邮寄。网上立案审核通过后邮寄诉讼材料,或直接邮寄立案材料申请立案,可按照以下地址邮寄纸质材料:

①本院立案庭。东海县牛山街道晶都大道北侧东海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联系电话:0518-87805230。

②白塔埠人民法庭。东海县白塔埠镇白塔大道与航空路交口西北150米白塔埠人民法庭,联系电话0518-87488110。

③道路交通事故法庭。东海县牛山街道奔牛北交警大队院内左侧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联系电话0518-80329969。

④青湖人民法庭。东海县青湖镇青华路青湖国土资源管理所东侧青湖人民法庭,联系电话0518-87346008。

⑤双店人民法庭。东海县双店镇236省道北侧双店人民法庭,联系电话0518-87812031。

⑥房山人民法庭。东海县房山镇达宁路72号房山人民法庭,联系电话0518-87662500。

3、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

4、在线调解。通过“江苏微解纷”微信小程序端或PC端(http://odr.jsfy.gov.cn/)在线调解纠纷。

二、本院线下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有相关需求的人员可将信访、申诉材料邮寄至东海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地址同上。

三、开庭、执行案件约见法官

1、已确定开庭时间的案件,本院将依照相关规定和疫情防控需要,调整并通知诉讼参与人案件是通过线上开庭,还是现场开庭方式开庭。其他诉讼案件开庭方式以本院通知为准。

2、旁听人员请勿进入法院区域,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可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网上旁听。

3、执行案件约见执行法官,请直接与执行法官联系具体时间、地点。

四、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到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各人民法庭、交通事故法庭办理诉讼事项及办理其他事项的,请遵守如下规定:

1、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制度,接受安检人员的安全、防疫检查;

2、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的距离;  

3、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

4、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苏康码)、行程码,如实报告14天内是否到过中高风险地区,并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5、有发热、咳嗽等与新冠肺炎症状疑似的身体不适症状的,或14日内有境外和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不得进入本院区域。

6、所有来院办理诉讼事项或开庭人员请务必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

7、本院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将对进入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各人民法庭、交通事故法庭的人员数量进行控制,来访人员应予配合。

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受疫情防控影响交通出行的,可主动与案件承办人联系,申请采取线上方式审理或延期审理。

六、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入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各人民法庭、交通事故法庭等区域办理诉讼事项过程中,应遵守“单独办理、分散办理”原则,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在他人办理诉讼事项过程中耐心等候,不得发生聚集交谈、喧哗、吵闹等不文明行为,事项办理完毕后,应当及时离开。

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社会各界给予理解和支持! 

 

东海县人民法院

2022年3月6日

江苏省东海县检察院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检察便民服务工作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保障案件正常办理,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上级检察院和县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决定自2022年3月7日起就本院案件受理、信访申诉等事项作出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本院为民服务中心原则上暂不办理律师阅卷、信息查询、信访接待以及控告申诉等线下业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案件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可通过电话专线、网络平台等服务方式申请诉讼业务。律师可以通过访问www.12309.gov.cn或关注“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方式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查询案件诉讼进程、提出阅卷或听取意见申请,需要递交相关案件材料的可以在“12309中国检察网”内提交扫描件或采取邮寄方式传送。

二、本院信访接待窗口原则上暂时关闭,当事人需申请办理立案监督、刑事申诉、民事抗诉、信访控告的,可将相关材料邮寄至东海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

三、原则上暂停本院线下案件受理、接访、听证等工作,相关工作转为线上进行,其中检察系统内部案件流转依托检察业务系统办理,检察系统外部通过政法大数据共享平台移送,对于确需线下移送案件材料和文书提前一个工作日电话联系,第六检察部指定专人负责受理。

四、本院线下案件受理、接访、听证等恢复时间视疫情和防控要求另行通告。

特此通告。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