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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几天,这项政策将扩大到连云港全市范围执行!
日期:2020-11-25 10:33:05  来源:连云港发布  作者:  阅读:

各位小伙伴
根据连政发〔2020〕73号文件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
实施时间和范围的通告

微信图片_20201125103344.png

▲ 文件截图

 

2020年12月1日起
全市范围内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
应该按照规定
佩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安全头盔


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处警告或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 资料图片

 

根据该文件,之前规定实施范围为市区(包括海州区、连云区、开发区、高新区),12月1日起,实施范围将扩大到全市范围。

微信图片_20201125103347_看图王.jpg

提醒各位
危险时刻
安全头盔能保命
生命只有一次
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