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为继续贯彻落实《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的措施》要求,经县局、大队研究决定,在原有9处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的基础上,新增5处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详情如下:
新增5处:张湾派出所、石梁河派出所、山左口派出所、洪庄派出所、东海县贵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迎宾大道北路14号)。
原有9处:东海县机动车辆管理所、牛山交警中队、房山交警中队、白塔交警中队、青湖交警中队、温泉交警中队、双店交警中队、桃林交警中队、石湖交警中队。
自即日起,驾驶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就近前往办理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东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