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社会管理和服务需要,目前我县部分机关单位(团体)仍存在使用非标三四轮车现象,现将该批非标三四轮车限期淘汰事项通告如下:
1、城管局用于城管执法巡查、环卫监察、保洁等工作的非标三四轮车定于2019年6月30日前在城区停止使用。
2、邮政管理局监管的用于物流、快递等工作的非标三四轮车定于2019年6月30日前在城区停止使用。
3、公安局用于社会治安巡逻防控的非标三四轮车定于2018年12月31日前在城区停止使用。
4、工商联瓶(桶)装饮用水制造业商会用于送水的非标三四轮车定于2018年12月31日前在城区停止使用。
上述限期淘汰非标三四轮车工作情况将由县非标三四轮车整治小组负责督促,欢迎广大市民监督。
特此通告
东海县非标三四轮车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