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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检察 | 重要案件信息发布一则
日期:2018-05-11 18:37:10  来源:东海县检察院  作者:  阅读:

许新才被判处受贿罪

2018年5月7日,经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原任江苏东海水晶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安装组组长、设备部经理许新才(男,43岁,江苏省东海县人)被东海县人民法院判处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