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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检察 | 重要案件信息发布二则
日期:2018-03-02 18:19:01  来源:东海县检察院  作者:  阅读:

东海县检察院依法决定对葛召玉、程修军、赵永刚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提起公诉


2018年2月24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葛召玉、程修军、赵永刚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提起公诉。

 

 

东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春苗、陈小领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获判


 

2018年2月8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春苗、陈小领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审获判:被告人刘春苗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陈小领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禁止被告人刘春苗、陈小领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