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许新才提起公诉
12月26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原任江苏东海水晶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安装组组长、设备部经理许新才(男,41岁,江苏省东海县人)向东海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敏提起公诉
12月26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单位行贿罪对连云港市港圣开关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敏(女,35岁,江苏省连云港市人)向东海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东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最高检指定管辖的利用地下六合彩实施电信诈骗案一审获判
2017年12月27日,东海县院提起公诉的最高检指定管辖的利用地下六合彩实施电信诈骗案一审获判。被告人陈木生、王江云等8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至缓刑二年不等刑罚。
经审理查明,2015年2月,被告人陈木生(男,48岁,8人均为福建省安溪县人)、王江云(男,28岁)在江西省贵溪市租住房屋,从网上购买手机、手机卡、银行卡及电话号码,冒充香港六合彩公司员工,拨打全国各地不特定人员电话,谎称是可以提供中奖号码,将六合彩所有开奖号码选项逐项分别报给对方,待对方中奖后索要“信息费”的方式骗取钱财。被告人陈木生、王江云于2015年4月、6月、7月雇用了被告人谢文建(男,54岁)、王富明(男,51岁)、陈培源(男,23岁)等人,以同样手段共同实施诈骗。至2015年8月18日,共计拨打电话15467人次,用于接收 “信息费”的银行账户共计收入人民币177706元。
2015年4月,被告人刘一茹(男,27岁)先后雇用被告人陈晓芳(女,25岁),王丽琼(女,27岁)等人,以同样手段实施诈骗,至2015年8月18日,共拨打电话余7220人次,用于接收 “信息费”的银行账户共计收入人民币30400元。
案件经过审理,东海县法院判决如下:被告人陈木生、王江云犯诈骗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刘一茹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谢文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王富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被告人王丽琼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陈晓芳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陈培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东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陆弟等5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获判
2017年12月27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陆弟、王万能、卢仕周、陈玉久、乔洪考5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获判:被告人陆弟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被告人王万能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被告人卢仕周、陈玉久、乔洪考三人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禁止被告人王万能、卢仕周、陈玉久、乔洪考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东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郑德华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获判
2017年12月27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郑德华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获判:被告人郑德华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禁止被告人郑德华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的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扣押在案的涉案物品予以没收。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斌提起公诉
12月27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原东海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原东海县招标办)招投标管理科科长王斌(男,42岁,江苏省东海县人)向东海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单宝川提起公诉
12月27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原东海县温泉镇安监所所长单宝川(男,31岁,江苏省东海县人)向东海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