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东海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闻采编文职人员1名(以下简称文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新闻采编
二、岗位条件
新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从事新闻行业2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及工作经验,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三、报考要求
报考东海县公安局文员岗位,除符合招录岗位所规定的学历、专业、招录条件等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政治可靠、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忠诚奉献,吃苦耐劳,正义感强,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传染性疾病。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5月19日至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县公安局北楼503室(振兴北路99号),联系电话:87809052。
报名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相关技能证书(上述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和2张一寸彩色照片。
五、招聘程序
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电话通知笔试(岗位实践)、面试、体检(体检费自理)、政审。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政审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
六、薪资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每月基本工资高于普通警务辅助人员,并建立定期增长机制,按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