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提高网格化、信息化和法治化水平,进一步夯实综治基层基础,长沙市雨花区大力完善基层综治中心建设,创新建立110非警务事项分流处理机制,目前已在辖区侯家塘街道完成试点。自2016年7月以来,该街道综治中心向各部门、社区、驻街单位分流非警务事项851起,占期间全部警情近20%,其中,现场调处简易纠纷376起,分流至社区34起、综治办7起、社会事务办11起、工商所52起、安监站8起、交警队27起、城管办27起、消防1起、法援中心19起、燃气公司1起、司法所664起,均得到了及时有效办理,群众反响良好。
2016年12月12日,高某与徐某之女蕾蕾(化名)因结核感染及血液肿瘤系统疾病入湖南省儿童医院住院治疗。2017年1月4日,患儿经医院抢救治疗无效于当日宣布临床死亡。患儿父母高某与徐某质疑医师查看患儿不及时并对医院的抢救过程提出质疑,邀起家属约40余人来医院讨要说法,提出要医院赔偿50万的要求,严重影响医院正常秩序。侯家塘派出所接报警后,与综治中心调解员一同出警,这起纠纷缘起于患儿在医院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而死者家属又不愿意接受医疗鉴定的问题上而产生的纠纷,由于医疗活动的专业性比较强,导致该医患纠纷难以化解。
针对这一情况侯家塘综治中心指挥调度侯家塘卫计委一同参与调解。调委会根据院方与死者家属提供的材料及信息,指出院方在手术前后存在的瑕疵,及瑕疵可能导致的后果,同事劝导家属方要通过合理合法手段维权。由于该起纠纷在调解过程中调委会一直处于中立的立场,且调解人员包括了法律与医学两方面的专业人士,因此具有较高的公正性、权威性,能够让医院和患者都信服。经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终于使医院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协议,一场医患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据雨花区综治办负责人介绍,去年来,雨花区把110非警务事项分流处理作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和政法系统群众工作特色项目来抓,成立了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维宁为组长,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黄健元为副组长,区综治委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110非警务事项分流处理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在区综治办设办公室。街道相应成立由党工委书记牵头的领导机构,明确分管政法工作副职担任综治中心主任,派出所、司法所负责人任副主任,统一调度110非警务事项分流处理日常工作。
同时,为优化整合相关功能,雨花区依托综治中心,集派出所指挥调度室、街道矛调中心、视频监控室、法律咨询接待室为一体,成立了110非警务事项分流处理办公室,承接办理分流事项。推行联合办公制度,分流办公室工作人员与接警民警实行统一作息、统一排班,确保分流及时、处理高效。街道综治、维稳、民政、信访、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派员入驻综治中心,对口承接110分流事项。安排1名综治专干,专职负责分流事项安排;公开招聘3名专职调解员,负责矛盾纠纷调解;街道综治中心配备专业律师,负责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在每个社区设置法律顾问,增强社区承接处理非警务事项的能力;以政府购买服务、志愿服务的方式,吸纳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物业公司等,作为110非警务事项分流处理的有效补充力量,促进问题更好解决。
“开展110非警务事项分流处理工作,能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有效释放基层警力,提高群众满意度。”王维宁表示,110分流的矛盾纠纷由专业的调解力量进行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不适合调解的引导进入司法诉讼渠道,非警务求助由对应职能部门受理,群众诉求得到了及时回应和解决,满意度稳步提升。同时,基层警力得到充分释放,基础工作全面加强。110非警务事项分流处理机制建立后,原本束缚在矛盾纠纷调解中的警力得到了释放,民警困扰于无力解决职能之外的求助,以及因群众诉求得不到解决而产生大量重复报警等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基层警力更多地投入到案件侦办、社会治安、社区警务等业务工作中,综治基层基础得到加强。而且,通过110非警务事项的分流处理,把解决群众问题和法治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在实现和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过程中推动法治教育关口前移,能有效增强市民法治素养。
王维宁表示,下一步雨花区将进一步完善和推广110非警务事项分流处理机制,全力支持基层警力向警务实战、规范化执法投入,夯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提升预防打击犯罪、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