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信息飞起来 让群众少跑腿
——拉萨市全面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工作
半个月前,在拉萨工作的重庆籍毛先生发现自己的旧身份证已消磁失效,“旧身份证用不了,在这里又补办不了,出行办事都很不方便,我又很忙,没时间回老家办新的。”毛先生很是着急。
1月3日上午,拉萨市城关区公德林派出所向三名非西藏户籍居民发放西藏境内首批异地办理身份证,标志着西藏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当天,毛先生在公德林派出所领到自己的新身份证件,郁闷之情一扫而空。
怎么办理?哪些人可以办理?区公安厅治安总队制证中心副主任琼达介绍说,异地身份证受理对象,主要为离开户籍所在地,在西藏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非西藏籍居民。而目前,可受理身份证到期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等业务。
“办理流程很简单,就是递交申请和采集信息。”公德林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申请人持居民户口簿、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件异地受理点办理手续,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再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等材料,民警审核通过后,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委托速递部门代为领取投递的,受理时还需采集投递信息。
2016年以来,按照公安部、区公安厅的统一部署,拉萨市公安机关先后升级改造人口信息系统,调整完善各项业务流程,大力培训人员技能,于2017年1月起启动与四川省、辽宁省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目前,拉萨市城关区公德林派出所、吉崩岗派出所作为试点单位,已全面受理上述业务。
“今后,川辽户籍公民如遇身份证丢失、被盗,在户籍地的,可持居民户口薄到当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离开户籍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同时,他们还可通过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查询丢失身份证的相关信息。”拉萨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是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创新人口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先后在天津、河南、江苏、安徽等10省市开展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一对一试点。如今,拉萨也建立完善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等制度。“我们会不断改革现有运行机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解决当前居民身份证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便利,为居民身份证的社会应用创造更加安全的环境。”拉萨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