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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两长同庭办理,社会各界旁听监督——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全市首例涉恶案件
日期:2018-06-20 21:20:02  来源:  作者:  阅读:

6月20日上午,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乔某等五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一案。该案是连云港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人民法院受理的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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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自立案以来,即受到高度重视。本次庭审由县法院院长刘刚担任审判长,县检察院检察长何素红出庭支持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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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顾长洲,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综治委主任冯小宏出席庭审活动;全市市、县两级人民法院分管领导、刑庭庭长,县委政法委机关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等到场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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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指控,2017年以来,被告人乔某为敛财和扩充势力,以开公司名义招收多人作为小弟,制定组织纪律及家法,形成以乔某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四次实施或参与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犯罪,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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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认为,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相应罪名、根据各自情节追究刑事责任。其中被告人乔某组建恶势力集团指使成员强拿硬要未成年人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且指使成员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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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刘刚院长以娴熟的审判技巧精准掌控庭审节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有序展开。何素红检察长以逻辑严密的讯问和条理清晰的举证展示了良好的法律素养,在法庭辩论阶段,发表了温情而有力的公诉意见,对被告人进行了教育感化。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充分质证、辩论,并对情节认定、法律适用及量刑等发表了意见,各被告人分别作了最后陈述。整个庭审严谨流畅、规范高效。两长联合给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精彩的法制公开课。鉴于案情复杂,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法检两长以员额制法官和检察官身份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是我县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员额制法官、检察官办案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审判权、检察权运行机制,发挥院庭长、检察长办理案件的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释放优质司法资源、提升司法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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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县法律援助中心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确保每一名被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本次庭审还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100余名到场旁听监督。10余家市县媒体全程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