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述人:东海法院执行局 王信甲 王超
达成和解与再次失信
当我们驱车赶往宜兴时,我们是以丈夫(男性被执行人)为预定目标的,没想到,我们最后带回了他老婆(同一案件女性被执行人)。这至少可以说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吧,执行路上跌宕起伏,经历无比精彩。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执行,被执行人是徐女、吴男和甲公司。徐女、吴男是一对夫妇,甲公司以徐女为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坐标东海境内。本案于2015年立案,执行标的额400余万元,经历了被执行人失信—执行—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再失信……循环往复的过程,基本能用的执行手段都用了。
在逃避履行义务上,被执行人虽屡经挫折但锲而不舍,这点很让人遗憾;好在对于兑现判决利益,申请人和我们高度一致,一样锲而不舍,这点很让人欣慰。
才有了这次宜兴之行。
“我在上海”与“他在东海”
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获得领导支持,立刻着手安排行程、制定预案,我们俩带两名辅警前往,提前一天,于4月8日,到达预定地点—被执行人家小区楼下,开始蹲守。
好吧,确实,蹲守不是公安的专利,我们也常常蹲,春天闻着花香蹲,夏天陪着蚊子蹲,秋天看着果子蹲,冬天赏着风雪蹲。
为什么要蹲守呢?原因有三:一是这个小区所有大门都必须输入密码才能进去;二是即便进得去,我们也不确定吴男是不是在家;三是即便他在家,也未必给我们开门。根据经验,蹲守可以把风险降到最低,把成功系数提到最高。
可是到第二天上午8:30,被执行人还没有出现。我们怀疑申请人线索有误,就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吴男让他尽快履行义务,他用一句话表达了为难之情:
“我在上海呢。”
我们当然不信。
继续蹲守过程中,楼道里出来一名女子,看样貌仿佛是徐女,为了确认身份,申请人大喊一声:“徐XX!(被执行人名字)”女子条件反射地回头:哎。
她的下一个条件反射是转身就跑。
不仅跑,她还遇到了一个朋友,眼看她要上这个朋友的车让带着跑。
结果她这个朋友一看后面好几个穿警服的,果断回绝了。
感谢她朋友!
请她到车上,询问吴男所在,她告诉我们:
“他在东海啊。”
峰回路转与前路漫漫
马不停蹄,驱车回返,找到人不等于执行到位,还有大量的后续工作要做。
譬如,组织双方和解,达成和解协议还好,达不成的话,要把找到的被执行人送到拘留所,送到拘留所之前,先要带到医院检查身体,这位是女性,一旦和解失败,得送到市里的拘留所,耗时耗力,双重沮丧。
所以几年执行干下来,大家基本都能练就一张利口,法理情理,利弊得失,信手拈来。
难得,和解过程中,吴男来了,而且来得很快!
看来在“上海”与“东海”之间,他还是选择了东海嘛。他来了就好办了,双方很快达成了和解协议,约定当天到位30万,20日之前再履行20万,余款每月清偿5万。
这种阶段性的成果是我们大家都愿意看到的,毕竟,求索而有所得,更能让人有奋进的动力。即便对于吴男,签字捺印后夫妻双双把家还也总比他回家形只影单的要好。
但既然是“阶段性”的成果,就意味着这个案子不是一劳永逸,希望吴男和徐女不要再失信,那将意味着再一次或者再多次的奔袭、蹲守,我们拭目以待。
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第三年,这个案子的执行其实可看作无数个执行的缩影,里面有智慧、有体力、有青春和热血,有执着和坚守。
执行路漫漫,吾将上下而求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