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30日青湖法庭携手石梁镇政府、石梁河镇派出所等综治平台成员单位,化解十余年土地纠纷,消融邻里多年矛盾,维护地方治安稳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2017年上半年,石梁河镇派出所接到报警,报警人称有人聚集几十口人,带着挖土机要强行推倒自家厂房的围墙。到达现场后初步了解情况后,派出所敏锐发现纠纷涉及村委会等多方,纠纷中的法律关系复杂多样,需要多部门共同解决。石梁河派出所及时与青湖法庭等多家共治单位联系要求组织双方调解。青湖法庭在了解情况后,由副庭长刘勇带队到达调解现场,引导双方在依法处理和解决问题思路进行上调解。案件争议土地是双方所租赁土地相连的宽不足七米的水塘,涉案水塘纠纷在2007年就在本院因排除妨碍纠纷审理过,但因案中涉及土地所有权争议,不属于法院管辖,没有支持排除妨碍的诉讼请求。后十余年过去了,原承包人转包土地,纠纷并未因此了结,反而越演越烈。这七米水塘不仅影响双方的经营发展,还影响当地的治安,需及时解决。接触案件后,青湖法庭调解思路就已经明确,先解答双方对法律上的疑惑,并本着互相便利的原则,使用目的反追法引导双方调解。青湖法庭在调解中发现双方目的可调和,一方需要地扩建加油场地,提高经营规模,改点成站,另一方对争议土地的刚性需求不大,但需要经济补偿。但是土地现在使用权归属双方各执一词,都认为土地属于自己使用,最终的使用权需要有权部门确认,可加油点升级改造申请刻不容缓,这个项目涉及价值几百万,等不起。是给付适当出让金还是让项目停滞,即使拥有了土地使用权是否能促成项目成功,在多次协商和相关部门给出建议和答复后,最终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即加油点如能顺利升级改造,争议土地使用权归加油站,加油站支付赔偿款;如不能成功升级改造,土地使用权归现占有人享有。至此,一起极有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在综合治理平台各单位的努力下化解于萌芽状态。
2017年初青湖法庭与石梁河镇、青湖镇驻地各单位携手搭建社会综合治理平台。人民调解及综合治理共建平台是司法工作中一次大胆的创新。人民调解及综合治理共建平台即以人民调解为端口,搭建人民调解网络和政府综合治理的共赢机制,扩大大调解机制的探索成果。作为综合治理平台的成员单位,青湖法庭积极的转变传统的坐堂办案的被动司法观点,主动的走出去,在案件源头解决纠纷,从而减少法院的收案量,把繁简分流前移至立案之前,实现前瞻性的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