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专干(以下简称专干)和社区矫正工作者(以下简称社工)是战斗在基层政法维稳工作第一线的重要力量,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司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东海县基层政法综治和司法行政普遍存在人手不足、功能重叠、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为突破这一瓶颈,补齐短板,县委政法委另辟路径、大胆创新,积极整合基层政法综治专干和司法行政队伍人力资源,研究出台了《关于建立政法专干和社区矫正工作者工作协作配合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有效地壮大基层政法专干力量,构建融合发展、齐抓共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司法行政工作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一是统分结合,工作联动。“统”,即政法综治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受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和乡镇(街道)政法委统一领导。根据上级政法、综治和司法行政工作不同时期的工作任务和要求,由县委政法委和县司法局来统筹部署安排不同阶段的工作任务;专干和社工要密切配合,既要相互协作,又要积极联动,按照任务的侧重方向做好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分”,即基层政法综治、基层司法行政两条线分工明晰,责任明确。对单条线任务重、人员少无法正常开展的工作,或两条线共同完成效果更好的工作,专干、社工要紧密配合,实现“1+1>
二是融合协作,相互参与。社工要积极参与平安、法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政法维稳工作;专干要积极参与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后续照管(戒毒)、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司法行政工作,形成融合协作,相互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是优化职能,强化保障。要落实固本强基要求,把政法综治和司法行政部门有限的资源重点向基层倾斜,特别是在人、财、物方面。以建设乡镇规范化综治中心和推进司法行政标准化建设为契机,整合政法综治、司法行政办公场所资源,进行合署办公,将专干和社工纳入统一管理,一起办公、一起工作、一起执法,方便工作的安排和推进。县委政法委、司法局积极向上争取,在保证专干、社工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逐步提高专干、社工的福利待遇,为专干与社工创造一个宽松、便捷、紧张、有序的工作环境。同时要强化创新理念,推动基层政法综治和司法行政工作提档升级,切实增强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