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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出台《关于加强全县镇村两级综治中心 建设的意见》
日期:2017-06-26 10:55:45  来源:  作者:朱 亮  阅读:

         全国上下高度重视综治中心建设,国家质监总局、国家标准委制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和管理规范》于1月1日正式实施,中央综治办4月25日又召开全国综治中心建设视频会议,要求把雪亮工程和综治中心建设结合起来,打造集规范化、实战化于一体的综治中心。为提高全县镇村两级综治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实体化建设水平,县综治办组织人员专门研读“国家标准”、市综治委印发的《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四级六网”公共安全视联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县镇村两级综治中心建设的意见》。

        《意见》统筹整合基层综治资源,从功能定位、办公场所、设施标准、进驻部门、组成人员、内设机构、推进进度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以实用实效为出发点,整合社会服务管理资源,整合信访、法治、国安、610、司法行政职能,打造“综治团队”服务群众;整合人力资源,由乡镇政法委书记牵头,综治办、法治办、信访办、司法所、调处中心等入驻中心;整合场所资源,集综治中心、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信访接待中心、法治为民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于一体的“一心多极”服务平台。县综治办定期通报镇村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进展情况,并把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覆盖率、进度率作为年度考核评价综治工作的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