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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桥梁 拓展路径 县检察院全面畅通行政检察监督渠道
日期:2017-01-05 09:51:00  来源:  作者:吴恒兵  阅读:

 

东海县检察院勇于探索,积极实践,不断推进行政检察工作。为加强检察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中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了“二三五”协作工作机制,推动出台了两个文件,健全了三大联系平台,建立了五项工作机制。为行政检察监督搭建了桥梁,拓展了路径,奠定了基础,不断提升行政检察监督的工作质效。2014年以来,该院已有效地借助“二三五”协作工作机制审查行政执法信息4920条,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5件,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7件23人,纠正行政执法违法案件30件,向行政执法机关发出检察建议55份,组织召开联席会议36次,推动行政执法检查18次,提供法律咨询145次,参加行政机关执法情况分析会12次,收到了很好监督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推动出台两个文件,搭建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桥梁
该院先后4次向县委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推动县人大和县“两办”开展专题调研,并出台《关于加强县检察院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决定》和《东海县行政检察监督实施办法》。同时,积极加强与县有关单位协作配合,推动成立县行政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委员会,负责行政检察监督组织协调、信息收集与反馈等工作;与县委政法委、县纪委等部门成立行政执法检查组,统筹开展全县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活动;与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监察局、审计局、行政机关内部纪检监察部门通过联席会等方式监督协作,互通监督信息,会商解决监督难题,研究落实有关监督事项。通过组织机构的搭建,整合了监督资源,加强了监督工作的衔接,架起了行政检察监督协作的桥梁。
二、健全“三大平台”,拓展行政检察监督工作路径
为了开拓行政检察工作的路径,解决行政执法信息知情难的问题,有效地掌握行政执法信息,实现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与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对接,确保行政检察工作有效、有序地开展,该院积极与各行政执法单位从执法信息的收集、行政检察室的设立、检察监督的衔接等方面开展监督协作,创新建立了“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行政检察室平台”、“监督衔接平台”。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由行政执法单位安排专人负责、专机操作,及时录入本单位行政执法信息。检察机关通过该平台可以获得全县46个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信息,实现网上的静态监督。行政检察室平台是检察监督、执法联络的基础平台。目前,该院配套建立了“5+2+2”网格化行政检察监督网络:在县城区域,设立驻县国土局、市场监管局、环保局、水务局、人社局5个行政检察室;在乡镇设立东片区、西片区2个行政检察室;在县公安局、东海戒毒所设立2个行政检察室。每个行政检察室均配备6名工作人员,分别由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及行政执法机关选出,其中行政检察室主任由检察机关选出人员担任。监督衔接平台是加强与人大、监察、行政机关内部纪检部门监督工作的联络,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纵横衔接、内外配合的监督合力,实现监督效果的最大化。
“三大平台”的设立,拓展了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路径,前移了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关口,延伸了行政检察工作触角,缩短了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交流距离。目前,该院通过三大平台共开展63次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活动,发现共性或个性问题75个,全部已口头或书面提出意见或建议,制作行政检察监督案例宣传展版18块,开展行政检察宣传62次。
三、建立“五项机制”,推进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开展
为保证“三大平台”规范有效运转,该院建立了参与法治建设考核机制、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执法联络工作机制、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和涉嫌犯罪案件监管移送工作机制。为保证五项工作机制的顺利运作,该院又推动研究制定了十项具体工作制度,提供了制度保障。机制制度的建立落实,将行政检察工作列入了全县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促使检察机关及时掌握行政机关的执法信息、重大执法事项及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能够及时向行政执法机关通报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等;从整体上为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提供了机制和制度保证,从细节上为不同监督主体的衔接配合畅通了行政检察工作路径,推进了行政检察监督协作工作的顺利开展。该院利用“五项机制”及时监督移送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郭某某、彭某某等7名异地犯罪嫌疑人涉嫌销售假药案、破坏环境资源领域的程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尚某某等人非法采矿案、朱某某非法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等,其中郭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60万元,其他案件正在办理中。
四、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提升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实效
该院把推动行政执法检查作为监督协作的助推手段,多次推动按照“双随机”模式有重点有选择的开展专项检察监督活动,通过对本县出台的行政检察工作文件的贯彻落实、对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及涉罪案件移送等的监督,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纪检部门的监督协作,增强了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合力,形成了检察监督、纪检追责的联合震慑力。在环境资源保护领域,针对该县境内破坏矿产资源类刑事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建议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破坏矿产资源专项行动,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落实,将5月定为“执法检查巡查月”,对全县范围内破坏矿产资源行为采取全面大检查,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派专人进行“地毯式”巡查,与乡镇党委、派出所共同配合严厉打击破坏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在医疗卫生领域,针对涉罪案件有案不移现象开展专项检察,共督促移送13件13人涉嫌非法行医案件至公安机关,同时将3名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的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线索移交本院反渎职侵权部门;在食品安全领域,针对“问题桶装水”现象开展专项检察监督,监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共46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抽查了80余批次的桶装水,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有23家,已进行查封相应生产设备或责令限期整改,在此次专项检查中,已将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犯罪嫌疑人杨某移送公安机关并得到了及时立案查处。在实践中,该院与各行政执法机关优化了执法监督协作工作机制,凝聚了监督合力,抓实了监督工作,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树立了法治政府的良好形象。
(吴恒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