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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出租车撞伤成十级伤残 赔偿责任应该如何划分?
日期:2018-04-02 15:21:24  来源:三秦都市报——三秦网  作者:  阅读:

    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记者谢斌)原本只是计划同丈夫上街采购,不曾料想这次平常的出行却给王女士带来巨大的痛苦。王女士和丈夫被出租车碰撞,造成王女士十级伤残。那么,被出租车撞伤造成交通事故,责任应当如何划分呢?

    2017年5月,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的王女士乘坐丈夫驾驶的电动车行至一十字路口,与曹某驾驶的出租车发生碰撞,夫妇均受伤。交警部门认定,曹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王女士及其丈夫无责任。王女士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花去巨额医疗费。因赔偿事宜协商无果,王女士向西安市鄠邑区法院起诉,将曹某及所属出租车服务公司、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起诉,索赔医疗费等共计6.8万元。审理中,王女士申请司法鉴定,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西安市鄠邑区法院查明,曹某驾驶的出租车属某出租车服务公司所有,由曹某承包经营,该出租车服务公司在某保险公司为该车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

    法院审理认为,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出租车司机负全责。被告驾驶的出租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因此,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合同范围内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剩余部分赔偿责任。被告曹某系侵权人,事故发生在其承包经营期间,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应由曹某承担,出租车服务公司是事故车辆实际所有人,应负连带责任。原告请求三被告赔偿医疗费等共计6.8万元,法院对其中的6.4万余元予以认定。一审判决被告保险公司赔偿57753元,被告曹某赔偿6600元,被告出租车服务公司对6600元赔偿负连带赔偿责任。

    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对判决结果均无异议,表示服判息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