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平、岳振刚、李达涉嫌
滥用职权、受贿案一审获判
2016年11月14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世平、岳振刚、李达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罪一案一审获判:
被告人王世平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被告人岳振刚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被告人李达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我院依法对马金龙、韩宝杰
等五人提起公诉
2016年11月15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马金龙、韩宝杰、李宝凤、杨正风涉嫌贪污,马金龙、高凤兵涉嫌诈骗一案向东海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我院依法决定对姚加平
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16年11月30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姚加平涉嫌受贿一案向东海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我院依法决定对周怀乐、
徐月祥涉嫌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2016年12月8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周怀乐、徐月祥二人涉嫌滥用职权一案向东海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我院依法决定对王广东涉嫌
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2016年12月9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王广东涉嫌滥用职权一案向东海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