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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检察院强化行政检察监督督促1500余吨跨省倾倒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日期:2017-07-17 11:44:27  来源:东海县检察院  作者:  阅读:

近日,东海县检察院通过行政检察监督,促使由山东省郯城县非法转运、倾倒于东海县李埝乡沃子村的1500余吨固体废物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督促县环保局将本案作为行政违法案件移送县公安局食药环监察大队,消除了垃圾恶臭对群众生活的严重影响,铲除了垃圾渗液给周边农作物、土壤、地下水等带来的污染隐患,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好评。

今年4月,东海县检察院接到群众关于非法转运倾倒固体废物垃圾的举报后,通过现场实地察看、走访周围村民、联系相关部门,初步查清此批固体废物垃圾为今年1月至3月期间,由朱应刚(男,山东郯城县人)、张雷(男,东海县人)为了逃避固体废物垃圾高额处理费用、赚取劳务费,先后向东海县李埝乡沃子村一处废置采矿宕口转运、倾倒所为。东海县相关部门以不属于本部门职责为由,导致此问题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决。东海县检察院根据上述情况及时向县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一是加强工作人员规范执法意识,提升执法能力;二是委托有鉴定资质的机构对倾倒在沃子村的垃圾进行鉴定,确定该垃圾是否属于有毒有害物质,如涉嫌犯罪须立即移送公安机关。三是加大环境巡查监管力度,做到执法严格规范。

东海县环保局对检察建议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予以研究,接到检察建议次日即委托徐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对此批垃圾成份及危害性进行鉴定。经鉴定上述垃圾不属于危险固体废弃物。在东海县检察院监督下,目前,已由县环保局牵头,李埝乡政府配合将上述垃圾转运至垃圾处理站进行无害化处理,逐步恢复周边生态环境,并将此案移送东海县公安局食药环监察大队处理。同时,县环保局也按照检察建议要求,进一步采取措施,完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积极维护县域良好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