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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石梁河派出所一年内上两次央视 为什么?
日期:2017-07-12 17:37:30  来源:  作者:微晶  阅读:

 

近日,央视法制频道记者来到东海县石梁河派出所,实地采访派出所近期调解的一起家庭纠纷案,这是一年内,央视记者因为“1+3+N”调解模式第二次走进这个地处三省两界交界地带的苏北第一偏僻派出所。
石梁河镇村民张某的儿子张建,4年前通过媒人介绍,认识了邻村的女孩刘燕,随后不久,刘燕就怀孕并住进张家,接踵而至的并不是幸福美满的生活,却是双方剪不断理还乱的纠纷。
因为定亲彩礼、孩子满月礼等生活上的琐事争吵不断,男方更是多次对女方实施家庭暴力,坐月子期间,因为照顾不周,家暴严重,加上心理负担过重,刘燕变得行为怪异,整天胡言乱语,随后被张家捆绑送往精神病院并诊断为精神分裂症,认定为二级残疾。
出院当天,娘家婆家两家人一起去医院接刘燕,再次发生口角并大打出手。出院后,刘燕被带回娘家,一住就是三年,张家也没有再带其回家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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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年里,刘燕屡次要求看望孩子,均被男方以各种理由拒绝,刘燕多次病情发作,医疗费用也均由其母亲支付,家中经济每况愈下。
期间,男方甚至起诉离婚要求陈某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被法院驳回。
后因治疗费用太高,刘燕又上诉要求男方支付其医疗费用,被男方拒绝,经法院判强制执行后,丈夫张建就一直躲着避而不见,这事情也因此一拖再拖拖了三年之久,女方家多次为此事至张家打砸,派出所出面调解,却屡因男方当事人张建不露面而不了了之。
清官难断家务事,面对这类的矛盾纠纷民警也很无奈,每次两家发生矛盾,民警都会主动出面调解,可是问题都没有得到成功解决。
7月3日,石梁河派出所民警张杨在巡逻期间,再次接到张家报警称其孙子被抢走,系刘燕娘家所为,民警立即赶往刘燕娘家,现场,双方唇枪舌剑吵的不可开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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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患病女子忽然抱着孩子冲上楼顶,扬言称男方再不离开,她就带着孩子从楼顶跳下来,现场非常危急,张杨让女方母亲安抚住刘燕的情绪,并将男方带至警车内,待控制住现场之后,又将双方父母带回派出所,同时让男方通知外出打工的张建立即回家。
没有人员伤亡,局势稳定了,可是石梁河派出所所长倪文刚并没有放下心来,“矛盾根源没解决,纠纷随时可能还会再次发生。”于是,倪文刚在派出所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方案,通过多次实践探索出“1+3+N”调解模式。倪文刚仔细研究案件卷宗后联系青湖法庭、镇司法所、妇联、法律服务所等部门一起至派出所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讨矛盾纠纷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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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双方矛盾已久,夫妻感情早已破裂,劝和已经不太可能,待问明双方的诉求后,倪文刚提出,在尽量不改变孩子成长环境的前提下,从保护妇女以及精神病人权益的角度出发,调解双方矛盾。
随后,几个部门工作人员通力配合,分头展开调解工作,经过长达9个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男方所有,由男方一次性补助六万元扶养费用给女方,并且保障女方定期探望的权益,涉及到离婚手续的办理问题,由法律服务所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一直忙到晚上十一点,调解工作才暂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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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是一起比较典型的农村治安案件,双方都为了争夺自己的利益互不让步,处理不当很可能导致“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我们的“1+3+N”模式,就是为了让多个部门参与进来,比如这起纠纷,镇妇联在里面扮演的就是女方“娘家人”的角色,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为女方谋方法,这让女方作为弱势群体无形之中有了亲近感。”倪文刚告诉记者。
而石梁河镇司法所是本着维护稳定、化解两家矛盾的原则,替双方申请必要的法律援助,参与调解纠纷;法律服务所则是给双方担任法律顾问,普及法律知识,免费替双方提供法律援助。
法院则是诉前介入,运用调解、和解等“软性”司法手段,化解矛盾纷争;派出所主要是召集人的角色,由民警以及人民调解员给双方搭建公正、透明的平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
这起矛盾纠纷调解案,只是“1+3+N”调解模式下的一个缩影。 “1+3+N”的调解模式,即在遵循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下,以派出所为主导,司法所、法庭、法律服务所为主体,邀请劳保、妇联、民政、国土等多个部门参与协调矛盾纠纷,强化司法“横向联合”、基层“纵向联动”、部门“协作联手”的多方联调架构,充分整合司法、行政、基层组织等资源优势,形成合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