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法治文化建设,东海县司法局以“健全责任机制,夯实内部管理,深耕法治土壤”为抓手,全面推进省级市级“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严格把关,选择法治基础较好的村为“民主法治村”创建村,成立以村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定专人负责申报工作;配合指导好创建村的具体创建工作 ,提出规范和完善创建档案、加强群众业余文化生活、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等指导性意见;建立乡镇、司法所、村三级联动机制,司法所定期督促检查创建村的创建工作进度,并及时向乡镇分管领导汇报情况,积极争取乡镇党委的支持,妥善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以法治培训为载体,大力提升村两委成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坚持民主管理,凡是村里重大事项都交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组织律师进村,为创建村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和以“四民主两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村级组织管理制度,做到各项工作有“制度”可依,规范村务管理;实施“五个一”工程(一个法律顾问、一个法律明白人、一个法治宣传栏、一个法律图书角、一场法治文化活动),将法治文化嵌入每个角落,深耕农村法治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