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农村法治建设水平,东海县司法局积极探索农村社区“1+4+N”法治宣传工作模式,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农村社区“1+4+N”法治宣传工作模式试点建设计划》,发到各乡镇场街道司法所,明确了目标任务,提高了法治宣传的可操作性。
“1”,即每个农村社区建立一个司法工作站,有标识、有制度,档案规范。“4”,即每个农村社区建设一个法治宣传阵地,要有法治宣传墙体彩绘、法治宣传栏、法治宣传标语(或灯箱标语)等内容;建设一处法律图书室,室外有标牌,室内有“法律图书角”,集中放置法律图书;聘请一名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建立法律服务AB角制度,有公示栏、门牌及桌牌;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七五”普法教材,摆放于法律图书室明显位置;“N”,即完善N名网格长和网格员,以农村社区内主要街道为界限,划分成若干(3个以上)大组,由一名“两委”成员担任网格长;每个大组分成若干个小组,每小组10-20户,由一名党员或村民代表担任网格员,实现农村社区法治宣传工作网格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