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在普法实践工作中,紧紧抓住六个载体,不断丰富普法形式,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效果显著。
一是抓好时间节点这一载体,提高普法效果。借助群众“赶集”、农闲、节假日以及特殊节点等有利时机,广泛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3·8”妇女维权宣传日、“4.8”全省司法日、国家安全教育日、知识产权保护日、“5.1”劳动日、文化遗产日、全国土地日、禁毒宣传日、重阳节、“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日,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户外法律宣传活动,以派发宣传手册、开展现场咨询、法律服务、知识有奖竞答、模拟体验等宣传方式,提高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率。重点开展家庭式普法,组织“送法进村入户”活动,与广大群众面对面交流,一对一普法,有效增强了普法效果。今年先后在张湾、桃林、驼峰、双店等乡镇开展家庭式普法活动,发送法治大礼包5000多份,当地群众纷纷点赞,希望这样的普法多多出现在自己身边。
二是抓好群众需求这一载体,提高普法质量。结合企业、农村生产实际和各类群众需求,重点围绕群众关注的外出务工、土地流转、山林承包、婚姻家庭、老人赡养等,编印了《青少年自护知识漫画手册》、《东海县司法行政便民手册》等图文结合、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10000余册,发放到群众手中,方便群众随时学习。水晶创业园区送法助推水晶创客、房山公证农村行、和平居委民间借贷法律讲座等专题性普法活动受到群众们的热烈欢迎。全年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0余份,解答各类咨询1200余人次.
三是抓好普法阵地这一载体,拓宽普法渠道。结合村居特点,因地制宜,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抓手,采取目标考核、沟通协调、督查指导等多种措施,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实施,不断推动乡村文化阵地建设,实现村居法制宣传栏、法治文化墙、法律图书角、法治学校全覆盖,推进法治宣传工作在基层落地生根,桃林打造的司法行政服务墙画、李埝绘制的法治文化墙等普法阵地,在当地都收到了很好的普法效果。2016年共有20个村获得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全县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达38%,其中东海少儿法治版画基地被评为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四是抓好社会组织这一载体,组建多领域普法格局。加大对法治宣传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力度,2016年建成专业性法治宣传社会组织3个。同时通过购买服务、联手合作等方式与东海县爱心帮扶协会、刘培兰法治书场、李东霞书画创作社、少儿法治版画等社会团体共同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拓宽了法治宣传的渠道,弥补了法治宣传教育力量不足的短板,也增强了法治宣传的教育效果。
五是抓好互联网+这一载体,打造微时代普法神器。在县内传统权威媒体《东海日报》、东海电视台开设专题专栏深度解读东海司法行政工作及普及法律知识,同时,利用新媒体方便 、快捷、互动性强的特点,精心打造“东海微普法”公众号、东海司法行政网、东海普法网,建立咨询和问答平台,在实现普法宣传及时、高效、快捷的同时,拓宽了群众享受法律服务的渠道和途径,形成多维度的普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