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会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将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法治建设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并作出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描绘了法治中国建设蓝图,按下了依法治国“快进键”,开启了中国法治新时代。在这个伟大进程中,法学会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肩负着重大的职责使命。希望大家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不断开辟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新境界,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法治东海贡献力量。
一要始终坚持正确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强群团工作,首要问题是政治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会上提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最重要的就是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也是做好新形势下法学会工作的根本要求。一要把政治性作为法学会工作的灵魂所在。要始终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自觉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法学研究的生命线,把握好政治立场坚定性和科学探索创造性的有机统一,做到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不该做的坚决不做。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尖锐复杂,在法治领域表现也很突出。我们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积极发声、敢于亮剑,旗帜鲜明地反对各种错误思潮和错误观点,教育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确保法学研究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行。二要把先进性作为法学会工作的力量之源。法学本身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在法治建设中积极思考、主动研究、积极服务是法学会工作的应有之义。要更好地发挥团结、引领、协调等作用,组织动员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和广大会员,开展好法治调研、主题征文等研究活动,服务法治实践、参与法治建设,努力成为党委政府的思想库和智囊团。三要把群众性作为法学会工作的根本导向。只有坚持群众性,才能有生命力。作为群众团体,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善于组织群众、动员群众、服务群众,通过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围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顾问、政策解读引导等工作,做到群众在哪里,法律服务就跟进到哪里,切实增强法学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
二要始终坚持服务大局,为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为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服务是法学会工作的主线,也是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职责所在。法学会和法学工作要胸怀大局、把握大势,自觉把本职工作放到全县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当好推动东海科学发展的“智库”和“高参”,在建设“强富美高”新东海的火热实践中建功立业。一要紧扣发展大局开展工作。要紧紧围绕落实“十三五”规划加强研究,抓住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从法治层面研究提出对策措施。要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开展研究,积极探索破除利益藩篱、完善体制机制的法治之道,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要坚持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对事关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课题和法学政策性应用性问题的研究,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等各项工作,加快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提供更加有效的法律服务,努力为党委决策建言献策,为政府排忧、为群众解难。二要紧扣民生问题开展工作。要围绕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司法公正等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法律应用研究,努力把理论研究成果转变成推动法治实践的强大力量。要始终心系群众,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基层法律服务站、法律诊所建设,积极参与法律援助等工作,使法学会工作扎根基层,更接地气。三要紧扣司法实践开展工作。要围绕深化平安法治东海建设,开展对提高全民法治意识、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研究;要围绕深化行政体制、司法体制改革,开展对行政机关转变职能和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研究,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积极参与司法实践,参与法治宣传,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声音。
三要始终坚持激发活力,扎实推进法学会自身建设。法学会是“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要以健全和强化组织体系为核心,以创新工作机制和制度保障为动力,扎实有效地推进我县法学会在组织建设、业务建设、能力建设上实现新的跃升。一要积极推进组织建设。要大力发展会员,把全县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法律法学工作者吸收为法学会会员,重点在司法机关、律师队伍、有行政执法权的政府部门,以及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发展会员,要更加注重从法律实务部门发展会员,更加重视发展团体会员,努力实现广泛性、专业性、权威性的统一。二要大力培育法学人才。法学研究、法学实践、法学交流,都离不开高素质的法学人才。其中,会员是人才队伍建设的主体。要大胆探索人才激励机制,依托政法各部门,积极培育和发展一支高素质法治领域学术带头人,努力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三要健全完善工作制度。要健全法学会会员评价激励机制、成果转化机制、对外交流机制,推动法学研究工作的规范化和长效化。要强化县级法学会、各专业研究会考评工作,鼓励多出成果,出优质成果。要加强与高校、政法部门、社科联等社会团体的沟通联络,丰富法学研究资源。